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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國民年金法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國民,在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保或軍保的期間,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1.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

2.未曾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在97年12月31日以前曾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不論年資及金額),且領取公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的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金額合計未達50萬元。

3.98年1月1日以後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且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的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金額合計未達50萬元。

🔹更多資訊:https://www.bli.gov.tw/0013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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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工保險局官方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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