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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109年度核發之健康檢查證明單有效期限將於110年3月底截止,如持有該證明單而尚未檢查者,請儘速前往醫院受檢,以維護自身權益,逾期醫院將不予受理!另尚未申請之投保單位也請儘早提出申請。

✅更多相關訊息:

https://www.bli.gov.tw/0004843.html

✅職安署特殊健檢醫院名單查詢系統:

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

#勞保 #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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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工保險局官方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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