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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6.24 ─ 置換人工關節,可請領農保身心障礙給付嗎?

阿好嬸參加農保多年,最近因右膝關節不適到醫院就診,經醫師診斷為退化性關節炎,須開刀置換人工關節。住院期間聽人家說只要開刀置換人工關節就可以申請農保身心障礙給付,阿好嬸想知道這是不是真的?要如何申請呢?

依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因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如身體遺存障害,適合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規定之項目時,可以申請身心障礙給付。另依據身心障礙給付標準附表規定,下肢機能障礙審核原則,應經治療一年以上,始得認定;如經手術,應最後一次手術術後一年,始得認定(拔釘除外);障礙狀態:「運動障礙」指喪失生理運動範圍三分之一以上者,「顯著運動障礙」指喪失生理運動範圍二分之一以上者,「喪失機能」指關節完全強直或完全麻痺狀態者。

Q:阿好嬸經手術置換人工關節後,可請領農保身心障礙給付嗎?
A:不一定,很多農保被保險人都誤以為只要手術置換人工關節就可以申請農保身心障礙給付,其實要看手術後關節的活動範圍而定。阿好嬸在農保加保有效期間接受人工關節置換手術後,必須在手術後經過一年以上之治療,如果關節活動範圍無法改善,喪失生理運動範圍三分之一以上者,才可以申請農保身心障礙給付。若在接受手術後,關節活動範圍恢復良好,就不符合農保身心障礙給付標準了,所以不要誤信傳言以為只要置換人工關節就可以申請農保身心障礙給付喔!

Q:阿好嬸該如何申請該筆身心障礙給付?
A:首先,阿好嬸右膝關節接受手術術後一年,經醫師診斷喪失生理運動範圍三分之一以上時,須拿空白「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斷書」洽全民健康保險醫療院所之醫師填寫,並由醫院將該張身心障礙診斷書逕寄勞保局,另外,阿好嬸要持「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斷書逕寄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證明書」、攜帶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如有使用不同戶親屬土地加保之情形,另行檢附土地所有權人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及加保農地之土地資料或承租契約等相關資料,到投保農會填寫「農保身心障礙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經由農會蓋章確認後,將上述資料郵寄到勞保局,這樣才算完成申請手續。

Q:阿好嬸還是不太瞭解,該怎麼辦?
A:如果對上面的內容還是不太瞭解或有農保身心障礙給付各項問題,可以直接打電話到勞保局(服務專線:02-23961266 轉分機2330),勞保局的同仁都會竭誠為各位農友服務喔!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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