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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最新仲裁判斷請注意⚠️

雇主通知勞工錄取後 #反悔取消錄用

新北仲裁 #不可以 還要 #給3個月薪資💰️

**案摘**

4/9公司發錄聘通知

     #告知可彈性選擇報到時間

4/16小婷辭職+回覆公司接受聘用

      #同時詢問可否延後報到

4/17公司取消錄取通知,害小婷兩頭空

5月 調解不成立,雙方合意 #申請仲裁

9月 新北仲裁委員會判斷出爐

👉️4/16回復承諾時契約即告成立

👉️勞方明顯並 #未拒絕被聘,資方事後取消錄取,是 #不合法終止勞動契約

👉️雇主應 #給付3個月試用期薪資 

👉️而且 #不能要求勞工補服勞務

#新北仲裁案量全國第一

#新北上半年仲裁案量占全國7成

🔎仲裁好處

不用上法院,但仲裁判斷跟法院確定判決同一效力

訴訟外解決紛爭,更省時省力省💰️

想知道更詳細,來看新聞稿

https://pse.is/vuyrl

新北勞動雲  #勞資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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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新北勞動雲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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