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月圓人團圓🌝,中秋節即將到來,大家想好要怎麼度過了嗎~
2020真的是一個不平靜的一年😢
大家要好好珍惜可以相聚的時刻哦🥰
但在這團圓的時刻,如果被召喚回公司加班😲
加班費要怎麼計算呢🤔
👉事業單位如果是比照本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中秋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於「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將今(109)年9月26日的休息日與10月2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由於調整之後,10月2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則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假設月薪(新臺幣,以下同)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10月1日(星期四):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二、10月2日及3日(星期五、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1又1/3×2小時+150元×1又2/3×6小時=1,900元
📍三、10月4日(星期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若想要知道詳細的資訊或有任何勞基法的問題,歡迎於上班時間撥打勞基法諮詢專線(07)8124613分機232~234詢問,也可以透過「私訊」向小勞男孩詢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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