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Q&A
(1)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核付案件,自何時起實施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
答: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核付案件自 108 年 6 月 23 日起實施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自當日起,如被保險人所送申請書有填寫行動電話,且無勾選寄送書面核定函者,本局會在家屬死亡給付核付的次日以簡訊通知。
(2)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如未填寫手機號碼,會以何種方式通知?
答:若申請書未填寫手機號碼,本局仍會以書面寄發核定函。
(3) 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手續不全須通知補件及核定不給付之案件會不會以簡訊通知?
答:不會,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手續不全,須通知被保險人補送證明文件或與其他被保險人協議,及核定不給付之案件,仍維持現行作業方式以書面寄送通知或核定函。
(4)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核付案件簡訊通知的內容為何?
答:簡訊通知內容:「○○○您好,您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已於OOO 年 OO 月 OO 日核付,將於 3 至 5 個工作日匯入您指定之帳戶。勞保局關心您!」。
(5) 為什麼簡訊內容沒有告知可以領取家屬死亡給付的金額?要如何知道自己領到多少錢?
答:因涉及個資,簡訊內容不會告知申請人可領取之給付金額,請於收到簡訊後約3 至5 個工作日至申請給付時所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查詢金額。
(6) 如果需要書面核定函,應如何索取?
答:被保險人如果需要書面核定函,在填寫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時,可在「行動電話」欄位下方的說明「※勞保局於核付後將以簡訊通知,如需書面核定函,請勾選本欄□」處打勾;如果經本局核付已收到簡訊後需補發書面核定函,請另向本局普通事故給付組保險收支科索取,電話(02)23961266 轉分機 2212。
(7) 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手續完備者,會在何時領到錢?
答: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本局會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 3 至 5 個工作日內匯入申請人指定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以自然人憑證至本局 e 化服務系統申請或經由戶政事務所通報服務提出申請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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