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愛惜地球資源,勞保局將自107年3月下旬起改為2個月開具「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保險費繳款單」,每單月(1、3、5、7、9、11月)寄出前2個月的保費繳款單給被保險人繳納。

 

育嬰留職停薪續保的好處:https://lihi.cc/Rndpw

27332265_1971388502890684_8858924297729053787_n.png

 

資料來源:

勞工保險局官方臉書粉絲團

 

如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arrow
arrow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