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工會召開各項會議時,其應到人數應如何計算?

A:工會各項會議開會應到人數之計算,應以章程所定會員代表、理事、監事之名額或實際會員人數,於不扣除因公、因病及其他原因請假人數,應有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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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會議

#過半數始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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