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公司倒了、老闆跑了
停業、歇業等等的狀況
老闆無法給付薪資
積欠薪資,該如何處理?
我於2018年親身的經歷來分享一下該如何做會比較實際。
-、當公司宣告倒閉或停業,確認公司是否提供以下事項
1.是否依勞基法第十六條所規定提供預告期間?
2.是否資遣通報?
3.是否有給付資遣費?
以上資訊詳情請參考 「遭雇主資遣時應如何處理?」
4.是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5.非常重要!!非常重要!!非常重要!!
當知道事情發生時,一定先要跟公司申請下列資料,並一定要蓋公司大小章,才能順利的申請『工資墊償』,缺一不可。
(1)離職日前6個月期間之出勤紀錄(出勤卡或刷卡紀錄或簽到紀錄、請假記錄、加班記錄...等等)。
(2)離職日前6個月期間之薪資明細表。
(3)離職證明書(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和工作證明書。
二、申請『工資墊償』需要哪些限制?
1 《勞動基準法》所稱的「勞工」才能申請,然後公司有欠薪。
2 且公司已經沒在營業了(或許他尚未註銷歇業、停業),【若公司還有在營業,你就不能申請,在取得法院判決確定書後,只能向公司請求支付】。
3 只能申請『歇業日起算前六個月積欠的薪資』,所以歇業日期很重要,若已積欠超過六個月,很抱歉,你最多也只能領六個月!
三、申請程序
1、申請勞資爭議協調
準備好出勤紀錄、薪資明細表、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去公司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協調,不管老闆之後會不會出席,也不管協調成不成立,只要完成這個步驟,就表示雙方已經談好欠薪問題了。
詳情請參考如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2、雇主無法出面確認債權,須得法院判決書、判決確定書
(1)向各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繳交資料
1.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通用),支付命令狀準備數量須與各地方法院確認喔!
2.欠薪證明 或 薪資明細及薪資存摺影本
3.XX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
送件至 各地方法院(非訴訟中心案件)須繳費500元,以上資料準備好,交件10分內搞定。
申請費用:請參考司法院民事訴訟事件裁判費徵收核算對照表 之聲請發支付命令
(2)大約1個星期左右,法院會寄支付命令通知信,須於收到通知信的5日內,補繳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負責人最新戶籍謄本。
公司登記事項卡申請方式:
A.親臨辦理:
請攜帶原核備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或利害關係證明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在各縣市商業登記業務服務櫃檯辦理。
B.郵寄申請:
請填妥申請書,並蓋妥原核備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或檢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身分證明文件及所需規費,郵寄至各縣市商業登記業務服務;核准文件將以郵局掛號郵寄給申請者。
C.傳真申請:
依各縣市商業登記業務服務申請流程所示辦理。
D.網路申請: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
申請方法請參考操作手冊:公司登記線上申請查閱影印之簡易操作手冊之利害關係人申請查閱、影印案件。
費用:查閱費 400 元,公司登記表 每份收取 10 元(建議一個人代表申請,一次申請需要的份數,這樣只要交一次查閱費,例如7位員工,400 + 10*7份=470元,平均68元/份)
可查詢申請案辦理情形方式:
電話語音查詢系統:請打語音查詢專線 4121166。
電腦查詢系統:請上網至經濟部公司登記申請案件查詢網頁查詢。
負責人最新戶籍謄本申請方式:
拿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法院支付命令通知信、自己的身份證正本至任一戶政事務所。
費用:戶籍謄本,以張計算,每張15元。
(3)補完資料後,法院會寄支付命令給公司和雇主
(4)如果公司/雇主如果沒有向法院提出異議狀,大約20個工作天左右,法院會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給債權人(勞工)和債務人(公司)、法定代理人(雇主/負責人)。
3、.申請歇業證明(申請處理約45天)
勞工將欠薪證明 或 薪資明細及薪資存摺影本和勞資爭議調解紀錄至當地縣市政勞工局的申請,勞工局人員若確定公司工廠沒在營業了,勞工就可以拿到歇業證明。之後就等勞工局人員判斷申請工資墊償會不會成功,期間約要一個半月左右。
詳情請參考如何申請歇業事實證明?
4、申請工資墊償
將申請墊償應檢附之文件及證明等資料寄到下列地址。(如果不知道如何填寫或任何相關問題都可直接電話向勞保局洽詢)
電話:(02)23961266分機2921。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
詳情請參考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勞工/員工篇
墊償相關申請書:https://www.bli.gov.tw/sub.aspx?a=Gg3MmxKtTjI%3d
我依照親身的經歷直接彙整說明我如何準備資料。
首先要有推派一位當勞工代表,彙整每位勞工人員資料,然後統一將資料寄給勞保局。
資料準備分兩大類:
-、勞工代表準備:
1.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申請書1份。(同一雇主之勞工應一次共同申請之,但情況特殊者,不在此限)。
2.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名冊1份。
3.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切結書1份。
4.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勞工代表委託書及附冊1份(各委託人本人簽名蓋章)。
5.歇業證明 (二擇之一)
(1)工商登記顯示該公司已有解散登記或破產宣告
(2)各縣市政府勞工局開立的事實歇業證明函文
6.積欠債權證明(二擇之一)
(1)雇主出面簽署債權(送申請書之後,勞保局會通知雇主出面簽署債權時間地點);或雇主委託第三人簽署債權:出具由雇主、受任人親自簽章並經公證程序之委任狀,受任人持公證程序之委任狀至勞保局接受訪問。
公證程序:委託人、受任人親自前往民間公證人辦公室,請公證人協助委任狀作成中文公證書。
各地方法院所屬全職民間公證人登錄名冊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申請及切結書、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名冊,這三份文件一定要蓋公司大小章。
(2)雇主無法出面確認債權:須於送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申請書前,先向法院下列之一文件
①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或仲裁者,向法院聲請准許強制執行之裁定暨確定證明書正本1份。
1.請至各地方法院 下載 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向第三人扣押並收取薪資)
2.填寫好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向第三人扣押並收取薪資)並準備欠薪證明、勞資爭議調解會議紀錄影本等資料,至各地方法院 申請,並繳納費用,建議親自申請。
申請費用:請參考司法院民事訴訟事件裁判費徵收核算對照表 之聲請強制執行。
3.如有缺資料,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會寄通知信函,補資料後,才會寄強制執行之裁定給債務人(公司)、法定代理人(雇主/負責人)。
4.如果公司/雇主如果沒有向法院提出異議狀,大約30個工作天左右,法院會寄強制執行之裁定確定證明書給債權人(勞工)和債務人(公司)、法定代理人(雇主/負責人)。
②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民事判決),並取得支付命令(或民事判決)暨確定證明書正本1份。
1.請至各地方法院 下載 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通用)
2.填寫好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通用)並準備欠薪證明、勞資爭議調解會議紀錄影本等資料,至各地方法院 申請,可親自或委託他人申請。
申請費用:請參考司法院民事訴訟事件裁判費徵收核算對照表 之聲請發支付命令。
3.如有缺資料,書記官會寄通知信函,補資料後,才會寄支付命令給債務人(公司)、法定代理人(雇主/負責人)。
4.如果公司/雇主如果沒有向法院提出異議狀,大約20個工作天左右,法院會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給債權人(勞工)和債務人(公司)、法定代理人(雇主/負責人)。
③民事執行事件經強制執行無結果,由執行法院發給債權人收執之債權憑證正本1份。
2.填寫好聲請核發債權憑證狀並準備欠薪證明、勞資爭議調解會議紀錄影本等資料,至各地方法院 申請。
申請費用:請參考司法院民事訴訟事件裁判費徵收核算對照表 之債權憑證。
3.如有缺資料,法院會寄通知信函,補資料後,才會寄債權憑證給公司和雇主。
4.後續須法院承辦人確認。
二、勞工個人準備:(請依照每位勞工的離職日做準備。)
(1)每位勞工都各別裝資料袋,資料袋外面貼一張表格: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聯絡電話、通訊地址、職位、到職日期、離職日期、每月工資 請求薪資月份和資遣費和特別休假和加班費明細表、文件確認表。這是為了方便勞保局查對每個人資料。(範本)
(2)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收據(每位申請人 1 張,並浮貼存摺封面影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離職日前6個月期間之出勤紀錄(出勤卡或刷卡紀錄或簽到紀錄、請假記錄、加班記錄等等,須蓋公司大小章)。
(4)離職日前6個月期間之薪資明細表,須蓋公司大小章。
(5)離職證明書(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和 工作證明書,須蓋公司大小章。
(6)勞工個人銀行薪資轉帳存款簿影本(封面+內頁,離職日前6個月期間)。
將以上資料寄給勞保局後,(02)23961266分機2921,打電話去詢問是否有收到,承辦人員是誰。
然後記得要常常打電話給承辦人諮詢進度及是否補資料喔。
勞保局會分別訪談公司/雇主和勞工代表,訪談內容:公司營運狀況、為何積欠薪資、工資計算...等等問題。
訪談時:問題內容知道的就寫上去,不知道的就寫不知道。
訪談結束後,就是等了
如果繳交資料都沒有問題,而且公司在都有正常每個月提撥勞工投保薪資總額的萬分之2.5給勞保局,申請過後,勞工保險局會發函通知撥款日期,就等錢匯到帳戶了。
若公司有欠繳的話,需先繳清這筆欠款後(如果雇主無法繳納也不用擔心,因為金額很小,勞工可自行補繳),才會過關,申請過後,勞工保險局會發函通知撥款日期,就等錢匯到帳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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