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自國外購買之口罩或體溫計可以郵包或快遞寄回台灣嗎需要申請輸入許可嗎

 

國人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進口口罩,如該口罩非屬醫療使用者,無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輸入許可,可以郵包或快遞方式進口。另進口郵包或快遞物品(含口罩)之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海關依法課徵稅費。

國人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進口口罩或體溫計,如該口罩屬醫療使用者,自109年2月6日至109年4月30日期間,可免輸入許可寄送之口罩數量為1,000片,體溫計為3支,如有超過限量者,經填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用醫療器材自用切結書」並送交海關,即可進口。另進口郵包或快遞物品(含口罩)之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海關依法課徵稅費。

 

資料來源: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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