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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計畫目的: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部分工時者,透過「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由政府提供符合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並核給工作津貼,降低薪資減損對其生活造成之影響。

 

二、 申請資格:

民眾於申請登記當日前六個月內,具有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二個月以上,且最近一次的月投保薪資在23,800元(含)以下者。

 

三、 申請方式:

由各地方政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民眾申請登記,推介符合資格之民眾至公部門從事計時工作。

 

四、 補助標準:

每小時按158元核給,每月最高工作80小時,每月最多核給12,640元,每人最長以6個月為限。

 

五、 受理期間:

自109年4月13日起至12月31日止。

 

申請表單

公部門用人工作機會申請表  [docpdfodt]

勞工申請登記表  [docpdfodt]

 

諮詢窗口

24小時免付客服專線:0800-777888。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電話:(02)2308-5230

艋舺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308-5231

北投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898-1819

西門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381-3344

景美就業服務站    電話:(02)8931-5334

內湖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790-0399

信義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729-3138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02)2246-5066

南港東明青銀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740-0922

板橋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959-8856

中和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246-1250

新莊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206-6196

三重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976-7157

汐止就業服務站    電話:(02)8692-3963

淡水就業服務台  電話:(02)2808-3525

新店就業服務台  電話:(02)8911-1750

基隆就業中心 電話:(02)2422-5263

基隆就業中心六堵分站     電話:(02)2451-5020

羅東就業中心 電話:(03)954-2094

花蓮就業中心 電話:(03)832-3262

玉里就業中心 電話:(03)888-2033

金門就業中心 電話:(082)31-1119

連江就業中心 電話:(0836)23576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03)332-2101

桃園就業中心 電話:(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 電話:(03)468-1106

新竹就業中心 電話:(03)534-3011

竹北就業中心 電話:(03)554-2564

苗栗就業中心 電話:(037)358-395

臺中就業中心       電話:(04)2222-5153

台中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04) 2228-9111

豐原就業服務站    電話:(04)2527-1812

沙鹿就業服務站    電話:(04)2662-4191

彰化就業中心 電話:(04)727-4271

員林就業中心 電話:(04)834-5369

南投就業中心 電話:(049)222-4094

斗六就業中心 電話:(05)532-5105

虎尾就業中心 電話:(05)633-0422

嘉義就業中心 電話:(05)224-0656

朴子就業中心 電話:(05)362-1632

臺南就業中心 電話:(06)237-1218

新營就業中心 電話:(06)632-8700

永康就業中心 電話:(06)203-8560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電話:(07)73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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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就業中心 電話:(08)755-9955

潮州就業中心 電話:(08)788-2214

臺東就業中心 電話:(089)357126

澎湖就業中心   電話:(06)92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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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Q&A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的辦理目的?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部分工時者,透過「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由政府提供符合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並核給工作津貼,降低薪資減損對其生活造成之影響。

 

計畫如何執行?

1.各地方政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勞工之申請登記。

2.由各地方政府與中央機關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能促進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機會。

3.工作機會經審查核定後,由地方政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符合資格之勞工至用人單位。

4.用人單位收到推介名單後通知勞工是否錄用及上工時間。

5.由用人單位代發工作津貼,經費由本部補貼。

 

勞工如何參與計畫及資格條件為何?

1.勞工須至各地方政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申請登記。

2.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確認勞工資格,勞工須於申請登記當日前六個月內,具有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二個月以上,且最近一次的月投保薪資在新臺幣23,800元(含)以下。

 

勞工如何申請工作津貼?

用人單位會依勞工實際上工時數,於每月十五日前將上月之工作津貼以金融機構轉帳方式代為發給。

 

補貼項目、額度及期間?

1.勞工參與計畫期間,每月依實際上工時數,核給工作津貼,每小時按158元核給,每月最高核給80小時,最高計核給12,640元。

2.每人最長以6個月為限。

 

政府部門如何申請執行本計畫?

地方政府與中央機關可依其用人需求,逕向所在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能促進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機會。

 

每月工作時數為何以80小時為限?

參考勞動部108年部分工時勞工就業實況調查統計結果摘要,部分工時勞工每週實際工作時數平均為17.9小時,以每週20小時每月4週估算,爰設定80小時。

 

能否同時申領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或安心就業計畫薪資差額補貼?

「安心就業計畫」係為照顧減班休息勞工所提供的薪資差額補貼措施;「充電再出發計畫」則為提供減班休息勞工免費參加職訓並給予培訓津貼之協助措施。而參加安心即時上工計畫之勞工,則需以提供勞務服務做為領取工作津貼的前提。因三項措施的屬性不同,爰尚無互排性規範。實務上,各項政策工具,基於其目的,對適用資格之條件已設定其專屬性框架,雖只要合各該要件,均可擇要參加。但因時間的有限性,有些措施,會有自然排他效果,同一時間內並無法重疊參加多項計畫。

 

排除適用對象?

領取失業給付、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培力就業計畫、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等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不得同時申請參加本計畫。

 

本計畫受理期間?

自109年4月13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勞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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