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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說明

(一)計畫目的:

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防治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

(二)適用對象:勞雇協商減少正常工時達每2週16小時以上並經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所屬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之事業單位及受僱勞工。

 

二、補助標準

(一)勞工:

1.免費參加事業單位辦理、分署自辦或委辦之職業訓練課程。

2.勞工於參加訓練課程,得依實際參訓時數補助訓練津貼,補助標準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158元發給。補助時數不得超過每月與受僱事業單位約定減少之工時數,且每月應達16小時以上,120小時以下,參訓勞工每月最高可領到1萬8,960元的訓練津貼。

3.勞工月投保薪資加訓練津貼不得超過前一年最高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

(二)事業單位:辦理之職業訓練課程補助最高350萬元。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教材及文具用品費、工作人員費等。

 

三、參訓課程:勞工參訓課程職群包括印刷製版、圖文、商業設計、餐飲烘焙 、資訊軟體、商業活動等,職類請見下方「勞工參訓課程及參訓地點」;另本署所屬各分署亦將依事業單位及勞工需求提供專案辦訓及參訓協助。

 

申請表單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申請表單  [xlspdfods]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申請表單範例  [xlsxpdfods]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勞工自行參訓表單  [docxodt]

諮詢窗口

勞動力發展署:0800-777-888

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分機1306

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03-4855368分機1911

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分機1502

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06-6985945分機1308

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分機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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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Q&A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擴大辦理的之目的為何?

近來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國內相關產業(如觀光旅遊業)營運已受影響及衝擊,事業單位為維持營運,可能採行勞雇協商減少工時以為因應。勞動部為協助在職勞工安心安穩工作,且充分利用暫時減少工時參加訓練課程,提升技能,所以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將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防治事由納入計畫適用規定,並提高對勞工及事業單位的補助。

 

 

事業單位及勞工申請本計畫之條件為何?

事業單位與受僱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後,須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始可申請本計畫。

 

什麼樣的勞工可申請本計畫參加訓練,接受補助?

年滿15歲以上之本國籍員工、或取得合法工作權之大陸地區配偶、或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籍配偶,並與受僱單位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作時間達每2週16小時以上。

 

什麼樣的事業單位可以申請參加此計畫辦理訓練課程?

事業單位資格如下:

1.為勞工保險之民間投保單位,並領有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事業機構或團體。

2.與受僱勞工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達每2週16小時以上,並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3.切結於訓練期間持續僱用參訓勞工,並維持員工僱用規模達90%以上。

 

因應武漢肺炎的加碼補助,受理到何時?實施期程多久?

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實施期程:事業單位辦訓期間自計畫核定後至109年12月31日止(惟仍以事業單位減班休息期間為準)。

另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施行期間,將再予延長加碼補助受理與辦理期間。

 

補助項目有哪些 ?補助多少?

事業單位:辦理之職業訓練課程補助最高350萬元(計畫修正前為190萬元)。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教材及文具用品費、工作人員費等。

勞工:免費參加事業單位辦理、分署自辦或委辦之職業訓練課程。

勞工於參加訓練課程,得依實際參訓時數補助訓練津貼,補助標準:

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158元發給。補助時數不得超過每月與受僱事業單位約定減少之工時數,且每月應達16小時以上,120小時以下(計畫修正前為100小時),參訓勞工每月最高可領到1萬8,960元的訓練津貼。

 

勞工如何參訓?

參加事業單位內部辦理的訓練課程。

免費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自(委)辦的在職訓練課程及其他經專案核定之課程。(相關課程可洽詢轄區分署)

 

事業單位如何申請本計畫?

事業單位規劃辦理員工訓練課程者,相關事宜可洽詢所在地轄區分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800-777-888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分機1306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分機1911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分機1502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分機1308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分機2703

 

原投保薪資即為23,800元者(基本工資),雖有無薪假但投保薪資仍為23,800元者,津貼如何計算?

訓練津貼是針對縮減工時致薪資縮減而予以補助,以參訓勞工的投保薪資做認定,若最高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參訓期間之月投保薪資相同時,則認定為無縮減薪資,惟勞保月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暫有差異者,得經舉證後以實際薪資為準。

 

參訓勞工如何申請訓練津貼?

參加事業單位內部訓練者,由事業單位於課程結束後,協助參訓勞工向分署申請訓練津貼。

勞工參加分署自(委)辦或專案核定之訓練課程,其訓練津貼按月撥付至個人帳戶。

 

補助款如何撥付?

事業單位訓練補助費:採訓後補助,一次撥付至事業單位帳戶。

參訓勞工訓練津貼:得採每期請領方式,撥付至參訓勞工個人帳戶。

 

協議書約定之縮減工時期間外參加訓練,可否請領訓練津貼?

計畫規定事業單位實施訓練課程,應於上午8時至下午8時之間。訓練課程應於勞資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之時段內辦理,故協議書所載縮減工時期間之外者,不在補助範圍內。


 

資料來源:

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協助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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